河北:评标专家应当持身份证参加评标活动
2025年03月07日 09:15 来源:政府采购信息网 【打印】
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六部门近日印发《河北省评标专家和一致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评标专家的基本条件、履职行为、动态管理等作出规范。
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提供项目审批、核准部门审批、核准的招标方案、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或者已发出的投标邀请书,通过网络抽取终端提出评标专家抽取申请,载明评标开端时间、应当回避的单位等。
网络抽取终端依照申请随机抽取评标专家,并通过语音方式通知评标的具体时间和地点、网络抽取终端的联系电话,但不得告知拟评标项目的有关情况;专家在确认参加评标前,应充分考虑交通时间、身体状况等因素;已确认能够参加评标的专家,后因故不能参加的,应当立即通过网络抽取终端的联系电话进行请假。
评标专家应当持身份证参加评标活动。评标专家身份核验后,进入封闭评标区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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